为加强全县“农村面包车”车辆的管理,从源头上整改出现的交通安全隐患,现对以下逾期未检验、违章未清零、已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车辆情况进行公示,请各车主加强车辆的安全管理,主动到交警部门处理车辆违法行为。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02号)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所有人,请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主动到巴东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车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车辆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2018年4月10日
现附表如下:
为加强全县“农村面包车”车辆的管理,从源头上整改出现的交通安全隐患,现对以下逾期未检验、违章未清零、已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车辆情况进行公示,请各车主加强车辆的安全管理,主动到交警部门处理车辆违法行为。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02号)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所有人,请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主动到巴东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车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车辆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2018年4月10日
现附表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