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农民工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案学法”

2016-08-14 11:23   长江巴东网  

本网讯(通迅员 陈莹香)8月12日,谭某等30名农民工与某公司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对簿公堂”,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等问题进行举证。

  近年来,劳动争议集体案件大幅上升,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选派了业务知识强、审理经验丰富的仲裁员专门审理集体争议案件,并鼓励群体性劳动争议当事人“以案学法”。

  谭某说:“以前在外打工,一旦出现了劳动纠纷,马上想到的就是上访。今天参加了这次劳动争议仲裁,学了许多知识,懂得了如何用法律武器主张权益。”

  据悉,今年以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妥善处理了3起30人以上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近百人在仲裁现场学到了不少务工方面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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