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2017年度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公告

2017-03-13 15:45  

一、发放范围:县城区及乡镇集镇。

二、发放对象: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550/月,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城镇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城镇新就业职工。

三、申请受理时间:20173132017320日。

四、申请递交地点:所在社区(居、村)委会。

五、2016年以前享受租赁补贴的对象,符合条件的重新申请按程序办理,逾期不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租赁补贴资格。

 

           巴东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七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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