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驻巴东各级垂直管理单位,“六城”各创建办:
现将《巴东县“六城”同创七大工程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巴东县“六城”同创七大工程任务清单
2015年9月17日
抄送:州“六城”同创指挥部办公室。
巴东县六城同创综合协调办公室
2015年9月17日印发
巴东县“六城”同创七大工程任务清单
任务 类型 |
牵头县领导及单位 |
相关工作指标 及建设项目 |
工作任务 |
工作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任务时限 |
一、 实 施 环 境 洁 净 工 程 |
牵头县领导: 李闯、 崔久红
牵头单位: 县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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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出入口、城市道路、广场、公交站台、集贸市场、背街小巷、居民区、城乡结合部以及单位大院、住宅小区等场所保洁责任落实,环境整洁,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 |
1.城区出入口环境治理 |
治理乱摆乱放、占道经营,规范石碑厂规范经营和设置围挡,加强路面保洁和水沟清淤;逐步实施房屋风貌改造 |
信陵、官渡口、东瀼口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工商局 |
2015年9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
2.城区背街小巷等场所保洁 |
组织督促单位、住宅小区业主、社区做好背街小巷、居民区、城乡结合部以及单位大院、住宅小区等场所每日清扫保洁工作,确保“扫干净、摆整齐” |
信陵、官渡口、东瀼口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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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集贸市场保洁 |
加强管理,指导、督促业主搞好清扫保洁工作,确保集贸市场“扫干净、摆整齐”,实行规范化管理 |
县工商局、信陵、官渡口、东瀼口镇人民政府 |
常态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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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城市道路、广场、公交站台等场所保洁 |
搞好清扫保洁工作 |
县城管局、官渡口、东瀼口镇人民政府 |
常态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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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 |
检查、督办责任单位落实门前“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美化、包设施”情况 |
县文明办、县城管局,信陵、官渡口、东瀼口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 |
常态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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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市垃圾容器、收集点、转运站设置规范、整洁完好 |
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设置规范、整洁完好 |
完善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规范管理 |
县城管局,官渡口、东瀼口镇人民政府 |
常态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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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照旅游城市标准合理建设城市公厕 |
城市公厕配套 建设提档升级 |
规范建设 |
县住建局,县旅游局,官渡口、东瀼口镇人民政府 |
2016年5月前 基本建成 |
任务 类型 |
牵头县领导及单位 |
相关工作指标 及建设项目 |
工作任务名称 |
工作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任务时限 |
一、 实 施 环 境 洁 净 工 程 |
牵头县领导: 李闯、 崔久红 牵头单位: 县城管局 |
(四)全面实施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专项整治 |
规范广告设置 |
整治违建广告,修编广告规划,按规划设置户外广告 |
县城管局 |
2015年11月完成规划修编,12月前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 |
(五)病媒生物防制 |
控制“四害”密度 |
组织城区、乡镇开展灭“四害”活动(鼠、蚊、蝇、蟑螂),确保密度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 |
县卫计局 |
常态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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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城区以外乡镇实施交通环境洁净工程 |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因地制宜,参照城区环境洁净工程标准实施 |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
2015年9月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常态化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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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相关项目建设 |
1.神农溪小区垃圾填埋场工程 |
规范建设垃圾填埋场各项设施 |
县环保局 |
2016年12月底基本建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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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沿渡河污水管网工程 |
规范建设污水处理场基础设施 |
县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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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东瀼口污水处理厂工程 |
规范建设污水处理场基础设施 |
县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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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东瀼口集贸市场工程 |
规范化建设集贸市场,配建公厕等相关设施 |
东瀼口镇人民政府 |
2016年5月前完成项目规划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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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官东线路面整修 |
加强道路日常维护,确保路面平整、行车安全、交通畅通 |
县交通运输局 |
常态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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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医疗基础设施和示范区 |
建成神农小区门诊综合楼、官渡口镇卫生院门诊楼和社区卫生室 |
县卫计局 |
201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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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省级慢病示范区,争创国家示范区 |
县卫计局 |
2016年5月 |
任务 类型 |
牵头县领 导及单位 |
相关工作指标 及建设项目 |
工作任务名称 |
工作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任务时限 |
二、 实 施 交 通 畅 通 工 程 |
牵头县领导: 罗敏毅
牵头单位: 县公安局、 县城管局、 县住建局 |
(一)推进城市道路建设,科学修订交通规划,有序推进城市立体交通建设,打通城市交通微循环 |
1.完善城市交通规划 |
结合《城市总规》修编,完善城市道路、立体交通规划 |
县住建局 |
2016年1月 |
2.江南城区道路黑色化工程 |
城市道路加铺沥青混凝土,改造修复人行道,完成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改造 |
县住建局 |
2016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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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原太溪线官渡口集镇段道路改造修复工程 |
改造修复原有路面,加铺沥青、混凝土,配套改造相关附属设施 |
县交通运输局 |
2016年5月前完成立项、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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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原太溪线东瀼口集镇段道路改造修复工程 |
改造修复原有路面,加铺沥青、混凝土,配套改造相关附属设施 |
县交通运输局 |
2016年5月前完成立项、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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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城市立体交通项目 |
开展信陵、官渡口镇城区人行天桥项目可行性论证、规划、选址,启动人行天桥建设 |
县住建局 |
2016年5月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开工建设1座人行天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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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路交通标识和设施、公交站点(牌)、交通护栏、窨井盖管理规范,无残缺破损现象,城乡结合部路面硬化 |
1.强化道路交通标识、公交站站点(牌)等日常管理 |
加强日常巡查和维护,确保道路交通标识、公交站点(牌)、窨井盖等设施完好率到达国家园林县城标准 |
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 |
常态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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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乡结合部路面硬化 |
基本完成西壤坡、营沱小区至绕城线的连接路路面硬化 |
县住建局 |
2016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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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官渡口集镇学院路(五里堆社区村级主干道)路面改造修复 |
县交通运输局 |
2016年5月完成项目立项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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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力整治沿街为市、占道经营现象,还路于民 |
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 |
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从严查处占道、占街等违规行为,整治不规范经营乱象 |
县城管局 |
常态化管理 |
任务 类型 |
牵头县领 导及单位 |
相关工作指标 及建设项目 |
工作任务名称 |
工作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任务时限 |
二、 实 施 交 通 畅 通 工 程 |
牵头县领导: 罗敏毅
牵头单位: 县公安局、 县城管局、 县住建局 |
(四)交通秩序管理有序,车辆停放整齐规范 |
1.交通秩序管理 |
加强站点巡查,强化路面管控,开展治堵保畅,严管交通,确保城市道路畅通有序,车辆规范停靠;设置出租车临时停靠点,专项治理出租车随意停靠;完善公交站点设置,方便市民出行 |
县公安局 |
常态化管理 |
2.打击车辆非法经营 |
专项治理“黑面的”、“黑的士”、“黑摩托”非法营运及“村村通”客车围城打转 |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
常态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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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完成公共停车场建设规划并加快实施,全面开放机关大院停车场,有效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 |
1.单位停车场对外开放 |
加强检查督办,推行单位停车场对外开放,完善单位停车场、公共停车场有偿使用机制 |
县政府督查室、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
常态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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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江南城区林荫停车场建设 |
完成县检察院宿舍北侧、白土坡、西陵路、白土坡商业街林荫停车场等4个以上公共林荫停车场。新建县委县政府宿舍、县工商局、电信巴东分公司、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供电公司、县林业局等7个以上单位林荫停车场 |
县住建局、县林业局、信陵镇政府、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工商局、电信巴东分公司、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供电公司 |
2016年5月前基本建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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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神农溪小区停车场建设 |
选址建设乐乡大道、滨江大道、学苑路停车场 |
县住建局、县移民局、县神投公司 |
2016年5月前完成立项、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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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官渡口镇广场建设 |
建设白杨树湾文化广场 |
官渡口镇人民政府 |
2016年5月前完成立项、设计 |
任务 类型 |
牵头县领 导及单位 |
相关工作指标 及建设项目 |
工作任务名称 |
工作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任务时限 |
二、 实 施 交 通 畅 通 工 程 |
牵头县领导: 罗敏毅
牵头单位: 县公安局、 县城管局、 县住建局 |
(六)城区外乡镇实施交通畅通工程 |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因地制宜,参照城区交通畅通工程标准实施 |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
2015年9月底建立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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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智慧城市 |
1.信息产业基础工程 |
光纤入户,4G网络全城覆盖,LTE实现规模商用及有线高清数字电视网络全城覆盖 |
县经信局、电信、移动、联通、楚天视讯巴东公司 |
201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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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制造主体培育工程 |
培育城区信息制造企业1家,建立并完善TITM可追溯交易平台 |
县经信局、县商务局 |
201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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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化示范试点创建 |
创建2个智慧校园 |
县教育局 |
201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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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1个智慧医院 |
县卫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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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1个智慧企业、2个智慧机关、1个智慧小区 |
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政务服务中心、信陵镇人民政府 |
任务 类型 |
牵头县领 导及单位 |
相关工作指标 及建设项目 |
工作任务名称 |
工作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任务时限 |
二、 实 施 交 通 畅 通 工 程 |
牵头县领导: 罗敏毅
牵头单位: 县公安局、 县城管局、 县住建局 |
(八)相关项目建设 |
1.城市对外交通 |
推进沪蓉高速至沪渝高速巴东联络线、三峡翻坝高速公路西延线、G348巴东长江大桥至平阳坝段改建公路、G348平阳坝至巴东垭段改建公路、G209溪丘湾至下李家坡改建公路、G209巴东县城至建始龙坪公路、野三关集镇至火车站连接公路、官渡口至东壤口公路、巴东县江北牛口至鳊鱼溪公路、巴东县城至巫山培石公路建设项目 |
县交通运输局 |
2016年5月前完成项目规划 |
2.旅游交通 |
推进茶店子庙坪至巴人河景区公路、水布垭至三里城景区公路、巴东县城至大面山及链子溪景区公路、野三关至泗渡河景区公路、沪蓉高速至神农溪景区公路、铁厂荒森林公园龙窝至林中旅游公路、铁厂荒森林公园铁厂荒至平荒公路项目建设、县城至大面山景区游步道建设、巫峡口风景区旅游公路建设,完成交通干线旅游标示标牌建设 |
县交通运输局、县旅游局 |
2016年5月前完成项目规划 |
任务 类型 |
牵头县领 导及单位 |
相关工作指标 及建设项目 |
工作任务名称 |
工作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任务时限 |
三、 实 施 绿 化 亮 化 工 程 |
牵头县领导: 李闯
牵头单位: 县城管局 |
(一)结合“绿满荆楚”行动,大力实施城市绿化工程。城市高速公路铁路连接线、主要进出口等重点部位在今冬明春全面绿化 |
公路绿化 |
建成双神线、太溪线、209国道等千里银杏走廊 |
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 |
2016年5月 |
(二)城市内行道树、绿化带和街头游园养护管理规范,整齐美观。行道树无缺株、死株现象,绿化带和游园无踩踏现象 |
城区绿化及路灯改造升级 |
加强城区行道树、绿化带和街头游园养护管理 |
县城管局,官渡口、东瀼口镇人民政府 |
常态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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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梯道、23号冲沟绿化工程;城区路灯亮灯率达100% |
县城管局 |
2016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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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城市亮化规划方案,按规划要求做好城市标志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城市桥梁、广场等亮化工作 |
城市亮化 |
全面完成县城区单位亮化工程 |
县住建局 |
2016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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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城区外乡镇实施绿化亮化工程 |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因地制宜,参照城区绿化亮化工程标准实施 |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
2015年9月底启动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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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相关项目建设 |
1.库岸综合整治 |
启动库岸综合整治,实施库岸绿化工程 |
县移民局、县国土局 |
2016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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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切坡绿化 |
全面完成城区高切坡绿化 |
县移民局 |
2016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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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态公园 |
建成巴山森林公园、大面山红叶森林公园、寇公文化森林公园、三峡库区珍稀植物园、滨江森林旅游走廊 |
县林业局 |
2016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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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灵观世界·巴东特有植物园、马鞍山游园、老君山游园 |
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 |
2016年1月前完成规划管控,2月启动建设 |
任务 类型 |
牵头县领 导及单位 |
相关工作指标 及建设项目 |
工作任务名称 |
工作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任务时限 |
三、 实 施 绿 化 亮 化 工 程 |
牵头县领导: 李闯
牵头单位: 县城管局 |
(五)相关项目建设 |
4.旅游规划编制 |
完成巫峡口景区旅游规划编制 |
县旅游局 |
2015年12月 |
5.江南城区基础设施建设 |
结合道路黑色化工程施工,完成北京大道林荫路及有关道路绿化工程;完成神农溪小区乐乡园、司法小区、东坡路北侧以及白土坡小区县人民医院至县职高、西壤坡小区巴山路、大坪小区杨家庄至原电力公司污水管网工程,完成沿江大道修复工程和巴东长江大桥南岸接线林荫大道、扬帆路、巴东一中周边及西大门梯道绿化工程 |
县住建局 |
2016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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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神农溪小区基础设施建设 |
基本完成神农溪小区道路、广场、空闲地、弃土场、不适宜建设用地等绿化工程和城市照明工程,确保城市新建区绿化和城市照明指标达标 |
县移民局、 县神投公司 |
2016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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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官渡口集镇基础设施建设 |
乐乡大道至学苑路连接道建设,乐乡大道、东坡路公厕建设 |
县住建局、 县移民局 |
2016年5月完成项目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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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镇实施镇直单位亮化工程,推进集镇道路绿化和单位庭院绿化工程 |
官渡口镇人民政府 |
2016年1月启动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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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东瀼口集镇基础设施建设 |
完成集镇绿化补植和路灯维护工程 |
东瀼口镇人民政府 |
2016年5月 |
任务 类型 |
牵头县领 导及单位 |
相关工作指标及 建设项目 |
工作任务名称 |
工作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任务时限 |
四、 实 施 城 市 宁 静 工 程 |
牵头县领导: 谢成校 罗敏毅
牵头单位: 县环保局 县公安局 |
参照州政府“六城同创”及县政府《六城同创方案》内容、城市工业生产和城市建筑工地施工噪声及车辆鸣笛、鞭炮燃放、商业促销、群众健身、公共娱乐噪声的相关要求,予以组织实施 |
1.城市工业生产和建筑工地噪声控制 |
加强管控城市工业生产和建筑工地噪声,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
县环保局 |
常态化管理 |
2.城市生活噪声污染治理 |
从严查处车辆鸣笛、鞭炮燃放、商业促销、公共娱乐场所噪声污染 |
县公安局 |
2015年12月出台相关管理办法,2016年1月起常态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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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市群众健身活动噪声治理 |
规范广场舞、打陀螺、“吼山”等影响群众生活的行为 |
县城管局 |
2015年9月出台《城市广场游园群众健身活动管理办法》,10月开始常态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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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城区环境噪声监测 |
开展环境噪声监测工作 |
县环保局 |
常态化管理 |
任务 类型 |
牵头县领 导及单位 |
相关工作指标及建设项目 |
工作任务名称 |
工作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任务时限 |
五、 实 施 空 气 净 化 工 程 |
牵头县领导: 谢成校
牵头单位: 县环保局 |
参照州政府《州城大气污染防治十条》内容、城市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管控的相关要求,予以组织实施 |
1.制定巴东县大气污染防治规范性文件 |
拟定《巴东县大气污染防治办法》,报县政府审定 |
县环保局 |
2015年9月完成巴东县大气污染防治办法 |
2.治理道路扬尘 |
加强城区道路清扫,逐步实现机械化清扫,提高洗扫率和洒水频次 |
县城管局 |
常态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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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治理堆场扬尘 |
完成县建成区内露天砂石货场和堆场的搬迁或关闭,禁止市政公用区建设堆场 |
县城管局 |
常态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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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控道路运输扬尘 |
禁止运输车辆造成扬尘污染,打击运输车辆造成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对运输车辆开展执法检查,要求所有运输车辆必须严格采取平装覆盖封闭措施,严禁车辆带泥上路、冒装撒漏污染城市道路 |
县城管局 |
常态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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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严控建筑施工扬尘 |
禁止建筑施工造成扬尘污染,打击建筑施工造成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制定和完善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落实建设项目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强化施工期环境监理,加大工地扬尘污染监管执法力度。建设工程工地应设置全封闭施工文化墙围挡,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非施工作业面裸露泥土应采用防尘网覆盖或者简易植物绿化,施工现场不得进行混凝土现场搅拌,逐步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建筑工地应有洒水降尘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推行安装雾化喷淋降尘设施。拆除工地必须实施湿法作业,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施工场地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确保进出车辆不带泥上路 |
县住建局 |
常态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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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清洁能源改造 |
实施城区天然气项目,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
县住建局 |
2015年10月1日前完成县城区主管网的铺设,并进行入户安装,投入运营 |
任务 类型 |
牵头县领 导及单位 |
相关工作指标及建设项目 |
工作任务名称 |
工作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任务时限 |
五、 实 施 空 气 净 化 工 程 |
牵头县领导: 谢成校
牵头单位: 县环保局 |
参照州政府《州城大气污染防治十条》、城市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管控的相关要求,予以组织实施 |
7.整治中心城区燃煤锅炉 |
完成县城区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县城区不得新建燃煤锅炉,城区范围内一律不得新建燃煤锅炉 |
县质监局 |
2015年底前完成县城区50%燃煤锅炉淘汰工作,2016年5月前完成县城区全部燃煤锅炉淘汰工作 |
8.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 |
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和环保标志管理,指导和监管机动车检测机构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落实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措施 |
县环保局 |
2015年9月开始发放免检机动车环保标志;2015年12月以前机动车检测线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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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加强黄标车管理 |
制定、实行黄标车限行管理制度 |
县公安局 |
2015年9月开始实施黄标车淘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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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加强餐饮业油烟管理 |
严格环境监管执法,打击油烟污染违法行为,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监督大中型餐饮企业必须安装符合规范的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净化设施必须合格、油烟净化设施必须正常工作 |
县环保局 |
2016年5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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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开展油气回收工作 |
监督油品经营企业实施油气回收治理工程,落实油气回收治理措施 |
县环保局 |
2015年9月中旬前制定油气回收治理方案;9月底前下发油气回收治理通知到各油品经营企业;监督油品营业企业12月底前完成油品回收治理工程,并组织验收 |
任务 类型 |
牵头县领 导及单位 |
相关工作指标及建设项目 |
工作任务名称 |
工作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任务时限 |
五、 实 施 空 气 净 化 工 程 |
牵头县领导: 谢成校
牵头单位: 县环保局 |
参照州政府《州城大气污染防治十条》、城市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管控的相关要求,予以组织实施 |
12.加强油品质量监督管理 |
加强对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确保油品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
县质监局 |
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2015年9月—10月,对本辖区内的加油站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和整改活动 |
13.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
神农溪小区垃圾填埋场、沿渡河镇污水管网、东瀼口镇污水处理厂、水布垭镇污水处理厂、清太坪镇污水处理厂、金果坪乡污水处理厂项目、神农溪小区污水厂扩容工程、神农溪沿线集中居民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官渡口镇等移民安置小区污水管网工程、溪丘湾乡污水厂收集管网改造、野三关镇污水管网改扩建工程、水布垭镇垃圾处理场项目、清太坪镇垃圾处理场项目、金果坪乡垃圾处理场项目、神农溪沿线集中居民点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江南生态旅游线居民点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乡镇垃圾清运填埋设备购置项目、县城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库区医疗废物处置场、清江漂浮物清理工程、长江干支流排污口治理工程、沿渡河镇(左岸)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坪阳坝湿地修复工程、清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万福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神农溪藻类水华防治项目 |
县环保局 |
2015年12月前完成项目规划,2016年相继实施 |
任务 类型 |
牵头县领 导及单位 |
相关工作指标及建设项目 |
工作任务名称 |
工作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任务时限 |
五、 实 施 空 气 净 化 工 程 |
牵头县领导: 谢成校
牵头单位: 县环保局 |
参照州政府《州城大气污染防治十条》、城市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管控的相关要求,予以组织实施 |
14.禁鞭工作 |
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调整禁鞭可视范围。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出台《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等规定,对接到报警和工作发现乱燃放鞭炮和公共场所制噪的违法行为予以打击处理 |
县公安局 |
2015年10月1日前提请县政府出台禁鞭规定,并扩大范围实施禁鞭 |
15.打击城区露天焚烧污染行为 |
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
县城管局、城区乡、镇人民政府 |
常态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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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宣传 |
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介,宣传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 |
县委宣传部 |
常态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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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完成空气自动监测站改造升级 |
改造升级空气自动监测站,改造后达到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具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臭氧六项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的要求 |
县环保局 |
2015年9月前完成工程施工前期准备工作,10月动工改造 ,12月底正式运行并对外发布数据 |
任务 类型 |
牵头县领 导及单位 |
相关工作指标 及建设项目 |
工作任务名称 |
工作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任务时限 |
六、 实 施 河 道 美 化 工 程 |
牵头县领导: 谢成校
牵头单位: 县水利局 |
(一)结合城市防洪工作,组织对城市河道进行疏浚清淤 |
1.督促检查 |
督促检查河道疏浚清淤工作 |
县水利局 |
2016年5月 |
2.县城冲沟治理 |
绕城线废弃土石渣治理 |
县住建局 |
2016年3月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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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神农溪小区弃土场治理 |
神农溪小区弃土场治理 |
县住建局 |
2016年5月动工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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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9国道冲沟治理 |
209国道官渡口至溪丘湾段弃土渣、高边坡治理 |
县交通运输局 |
2015年12月完成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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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合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全面完成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杜绝生活污水直排城市河道现象 |
污水处理 |
管网建设、污水收集处理 |
县住建局 |
2016年5月前基本建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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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城市河道河岸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建设 |
河道垃圾收集处理 |
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建设 |
县环保局 |
2016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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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岸线散落垃圾定期清理 |
岸线垃圾清理 |
对城市河道岸线的散落垃圾进行定期清理 |
县环保局 |
2016年5月前达到州验收标准,并常态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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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城市水体漂浮物垃圾定期清理 |
长江干流漂浮物清漂 |
加强长江干流漂浮物的清理工作 |
县环保局 |
常态化管理 |
任务 类型 |
牵头县领 导及单位 |
相关工作指标 及建设项目 |
工作任务名称 |
工作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任务时限 |
六、 实 施 河 道 美 化 工 程 |
牵头县领导: 谢成校
牵头单位: 县水利局 |
(六)河道水体绿化、亮化、美化工作 |
1.河道水体绿化 |
加强河道护坡林造林和排污监控 |
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2016年5月 |
2.链子溪河道绿化、亮化、美化 |
强化河道两岸植被保护,水上漂浮物清理 |
县旅游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常态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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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神农溪河道绿化、亮化、美化 |
强化河道两岸植被保护,水上漂浮物清理 |
县旅游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常态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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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万福河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建设 |
水源地保护 |
三河口河道治理、万福河防护设施建设,设置公告、警示牌、监控检测设施、沼气池建设 |
县水利局、绿葱坡镇政府 |
2016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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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子坪河道治理、设置公告、警示牌20个,煤渣清理2000m³,生活垃圾清理20t,修建植被过滤带、生态拦截沟渠9km等 |
县环保局、绿葱坡镇政府 |
2016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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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巴东县水库清漂一期项目 |
巴东县水库清漂一期项目 |
新建一个完善的水库漂浮物打捞、岸接和处置系统,设计日清漂量80吨 |
县环保局 |
2016年5月前 完成主体工程 |
任务 类型 |
牵头县领 导及单位 |
相关工作指标 及建设项目 |
工作任务名称 |
工作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任务时限 |
六、 实施河道美化工程 |
牵头县领导: 谢成校
牵头单位: 县水利局 |
(九)相关项目建设 |
1.河道整治 |
三峡库区沿渡河、小溪河、鳊鱼溪、东瀼溪航道整治,达到Ⅲ级航道标准 |
县交通运输局 |
2016年12月完成项目规划 |
2.城区防洪沟 |
江南城区山洪沟防治工程 |
县住建局 |
2016年5月完成项目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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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城区13条山洪沟治理 |
县水利局 |
2016年5月完成项目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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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消落区治理 |
三峡库区巴东县城段消落带岸坡治理工程 |
县移民局 |
2016年5月完成项目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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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水库、水源涵养 |
巴东县龙王口水库、徐家咀水库、县城应急备用水源、柑橘观光园灌溉等项目建设 |
县水利局 |
2016年5月完成项目规划 |
任务 类型 |
牵头县领 导及单位 |
相关工作指标 及建设项目 |
工作任务名称 |
工作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任务时限 |
七、 实 施 全 民 素 质 提 升 工 程 |
牵头县领导: 陈平财
牵头单位: 县委宣传部 |
(一)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引导广大市民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
1.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 |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巴东精神”、精神文明建设、公民道德建设、“六城同创”、法治文化等内容的公益广告宣传 |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广电台、楚天视讯巴东公司、县新闻中心、县人社局、县城管局、县直机关工委、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工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旅游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各乡镇 |
常态化管理 |
2.开展道德讲堂活动 |
请道德模范现身说法,请专业人士将中华传统美德、精神文明建设,围绕“做一个文明有礼的巴东人”主题展开讨论,引导大家见贤思齐,讲道德、讲文明、讲礼貌,形成“崇德尚善”氛围,争做公民道德建设的实践表率 |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各文明单位 |
常态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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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文明细胞创建活动 |
创建文明家庭,文明楼栋、文明宿舍,文明餐厅、文明餐桌,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文明班级、文明学生,文明购物场所,文明文化娱乐场所,文明厕所 |
县食药监局、县教育局、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文新广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以上单位之外的所有单位、各乡镇 |
常态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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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 |
以“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主要内容,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文明素养培育、文明礼仪教育等工作 |
县教育局 |
常态化管理 |
任务 类型 |
牵头县领 导及单位 |
相关工作指标 及建设项目 |
工作任务名称 |
工作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任务时限 |
七、 实 施 全 民 素 质 提 升 工 程 |
牵头县领导: 陈平财
牵头单位: 县委宣传部 |
(二)教育广大市民建立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有效制止乱吐乱丢、乱穿马路、乱闯红灯、乱倒污水、损坏花草树木、散养宠物等不良习惯 |
1.开展公共文明道德实践活动 |
围绕提升公共文明指数,开展文明出行、文明驾车、文明旅游活动 |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旅游局、各级文明单位 |
常态化管理 |
2.开展文明劝导活动 |
对乱吐乱丢、乱倒污水、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散养宠物、沿街摆桌打牌、对问路者不理睬或言语不文明礼貌等不文明行为人进行劝导;对不走斑马线横跨公路、闯红灯、乱停乱放车辆等不文明交通行为人进行劝导,帮助其建立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 |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县老干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各乡镇 |
常态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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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 |
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方面的典型事例,传播“干净自强”巴东精神,传播精神文明建设、“六城”同创工作动态、创建成果、先进典型事迹,传播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等 |
县文明办、各级文明单位 |
常态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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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升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努力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礼貌热情地为外来人员提供问路指引等帮助的社会氛围 |
1.开展文明安全出行活动 |
以“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建文明城”为目标,倡导文明出行风尚,培育文明交通意识,强化市民文明素质,养成良好交通习惯 |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
常态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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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文明礼让活动 |
营造安全文明出行、优先照顾帮助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礼貌热情地为外来人员提供问路指引等帮助的社会氛围 |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县老干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各乡镇 |
常态化管理 |
任务 类型 |
牵头县领 导及单位 |
相关工作指标 及建设项目 |
工作任务名称 |
工作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任务时限 |
七、 实 施 全 民 素 质 提 升 工 程 |
牵头县领导: 陈平财
牵头单位: 县委宣传部 |
(三)提升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努力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礼貌热情地为外来人员提供问路指引等帮助的社会氛围 |
3.开展“文明新村”、“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
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居)和所有农户中开展“文明新村”、“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同时建立农村公益志愿服务队,发展乡贤队伍,弘扬乡贤文化 |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各扶贫单位、州级以上文明单位、各乡镇 |
常态化管理 |
4.开展优秀家训家规、村规民约和行业精神征集、宣传推广活动 |
建立积极向上的家庭文化、行业文化和乡风文明,健全各行各业规章制度、完善家训家规、村规民约、行业精神等行为准则 |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新闻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各单位、各乡镇 |
常态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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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动员各部门、各单位、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参与城镇建设管理,重点抓好单位和个人“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使每个部门单位和个人都具有支持和参与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真正形成城镇建设管理的工作合力 |
1.开展“扫干净、摆整齐、讲规矩”活动 |
组织各单位、城区各社区的干部职工、市民积极参与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创建,切实履行“门前五包”责任 |
各单位、各乡镇 |
常态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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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周一曝光台、周二大整改”活动 |
“周一曝光台”、“周二大整改”舆论监督常态化,对不文明行为尤其是“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公开曝光,并督促其认真整改 |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城管局、县交警大队、县新闻中心、县广播电视台 |
常态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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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志愿服务”主题活动 |
组织志愿者参与城镇建设管理,并当好“门前五包”的监督员 |
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总工会、县老干局、县直机关工委、县人社局、县文新广局、县科协、县教育局、县残联、县司法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 |
常态化管理 |
任务 类型 |
牵头县领 导及单位 |
相关工作指标 及建设项目 |
工作任务名称 |
工作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任务时限 |
七、 实 施 全 民 素 质 提 升 工 程 |
牵头县领导: 陈平财
牵头单位: 县委宣传部 |
(五)加强出租车行业、导游行业等窗口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注重形象,文明执业,建成维护巴东、建设巴东、宣传巴东的窗口 |
1.开展窗口行业“优质服务·便民利民”主题实践活动,评选“最美岗位能手”、“最美导游”、“最美的哥的姐”、“最美公交司机” |
公交、出租车、导游等窗口行业建立和完善文明优质服务的长效机制,促进窗口行业的服务环境进一步改善、服务秩序进一步规范,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从业人员素质和行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 |
县交通运输局、县文民办县旅游局、县卫计局、商务局、工商局、食药监局、交通运输局、人行、建行、农行、工行、中行、农发行、农商行、邮储银行、邮政局、经信局、电信公司、联通公司、楚天视讯巴东公司、旅游局、城管局、供电巴东公司、住建局、民政局、自来水公司、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局等窗口行业 |
常态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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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最美岗位能手”、“最美导游”、“最美的哥的姐”、“最美公交司机” |
分解在10月、11月、12月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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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文明安全出行活动 |
加强公交、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注重形象,文明执业 |
县交通运输局 |
常态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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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文明旅游活动 |
引导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及市民和游客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生态环境和市场秩序,形成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组织旅游企业进社区,发放《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旅游宣传资料,普及文明旅游知识,提升市民文明旅游知晓率。围绕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文明景区”创建工作。今年内,要把神农溪纤夫文化旅游区创建为省级文明风景旅游区 |
县旅游局、县文明办 |
常态化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