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巴东县“六城同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9日
巴东县“六城同创”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人居和发展环境,不断提升城镇品味,确保生态安全,增强城镇竞争实力和经济发展后劲,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省州文明城市、省级森林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以下简称“六城同创”)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绿色巴东、文化巴东、富裕巴东、和谐巴东”建设,突出县城“竞进提质、升级增效”重点,坚持建管并重、注重长效、优化环境、促进转型的总体思路,积极动员组织全社会力量开展“六城同创”活动,努力将巴东建设成为功能完善、生态良好、文明诚信、宜居宜业宜游的滨江城、园林城、生态城、文明城、环保城、旅游城。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调度、六城同创、分期达标”的思路,用5年时间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省州文明城市、省级森林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2015年,全面启动“六城同创”工作;2016年,基本达到州“六城同创”工作考评验收标准,力争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森林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2017年,力争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省州文明城市,基本达到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标准;2018年,开展巩固提升活动;2019年,全面实现“六城同创”工作目标,通过验收达标并授牌。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指挥、整体联动。“六城同创”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全县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要服从统一调度,按照任务分工,紧密配合、整体联动,确保创建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盲区”。
(二)六城同创、相互促进。在创建工作中,必须做好“同”字文章,降低创建成本;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相互促进、齐头并进、全面提高。
(三)以人为本、全民参与。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便民、创建靠民”的理念,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创新搭建有利于广大市民参与的载体和平台,使创建过程成为发动群众参与、提升市民综合素质、增强群众幸福感的过程。
(四)兼顾长远、有序推进。把“六城同创”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长远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制定完善、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集中力量突破,稳步有序推进。
(五)注重特色、打造精品。牢固树立文化意识、精品意识、特色意识,将自然风貌、历史遗存、人文景观、城市精神融为一体,凸显历史文化之美、山水交融之美,着力建设一批精品建筑、精品街道、精品游园。
(六)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切实解决差距较大、影响全局、牵动力强的重点问题。同时,处理好重点与全面、软件与硬件、总体布局与细枝末节的关系,实行大小齐抓、整体推进。
四、组织领导(略)
五、重点任务
(一)重点指标
1.编制《巴东县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规划局;完成时限:2015年9月前)
2.完成《巴东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修编、《巴东县“十三五”旅游专项规划》编制。(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县规划局;完成时限:2015年9月前)
3.完成《巫峡口风景区总体规划》。(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县规划局、湖北扬帆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前)
4.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0%。(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完成时限:2016年5月前)
5.城市路灯亮灯率达95%以上,道路完好率达95%以上,垃圾密闭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完成时限:2016年5月前)
6.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和城区自来水普及率达100%。(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利水产局;完成时限:2016年5月前)
7.污染源废水、废气达标排放率达1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50.00dB(A)。(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气象局;完成时限:2016年5月前)
8.公众对“六城同创”工作知晓率达90%以上。(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文新广局、县城管局、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中心和有关乡镇政府;完成时限:2016年5月前)
9.县城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安全管理覆盖率达95%以上。(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完成时限:2016年5月前)
10.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4%以上,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0㎡。(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和乡镇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5月前)
11.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80%的街道树冠覆盖率达50%,建成区绿地率达35%以上,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乡土树种数量占城市绿化树种使用数量比例达80%以上,公园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硬质铺装透水技术应用率达60%以上。(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官渡口镇、东瀼口镇、信陵镇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5月前)
12.林荫停车场和林荫大道推广率达60%以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林业局;完成时限:2017年5月前)
13.水源地森林覆盖率达70%以上,国省道交通干线绿化率达100%,河、湖、库等水体沿岸绿化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县水利水产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林业局;完成时限:2017年5月前)
14.按期完成省州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两年取得良好成绩。(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畜牧兽医局、县农业局和有关乡镇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前)
15.近两年,每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000元,每年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6%。(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环保局、信陵镇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前)
16.城市建成区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85%以上。辖区内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县域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水利水产局、县城管局;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前)
17.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85%。(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经信局;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前)
(二)重点建设任务
1.新建3个以上功能配套、分区合理的标准化农贸市场(菜
市场),结合道路黑色化工程施工,完成北京大道林荫路及有关
道路绿化工程;完成神农溪新区乐乡园、司法小区、东坡路北侧以及白土坡小区县人民医院至县职高、西壤坡小区巴山路、大坪小区杨家庄至原电力公司污水管网工程,城区星级旅游公厕达到34个以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完成时限:2016年5月前)
2.完成城区路灯改造升级、神农梯道、23号冲沟绿化工程。(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完成时限:2016年5月前)
3.完成万福河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建设。(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利水产局、绿葱坡镇政府;完成时限:2016年5月前)
4.完成巴东旅游手机客户端(APP)三级界面建设,实现游客互动、预订、支付功能。(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完成时限:2015年10月前)
5.完成高切坡绿化工程。(责任单位:县移民局;完成时限:2016年5月前)
6.建成巴山森林公园、大面山红叶森林公园、寇公文化森林公园、三峡库区珍稀植物园和滨江森林旅游走廊。(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旅游局、信陵镇政府;完成时限:2016年5月前)
7.建成双神线、太溪线、209国道等千里银杏走廊。(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林业局和有关乡镇政府;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前)
8.建成雷家坪柑橘生态观光园。(责任单位:县农业局、东瀼口镇政府;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前)
9.完成沿江大道修复工程和巴东长江大桥南岸接线林荫大道、扬帆路、巴东一中周边及西大门梯道绿化工程,全面完成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前)
10.基本完成黄土坡转体桥、松林湾大桥重建和万户沱大桥加固工程。(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前)
11.完成库岸综合治理、绿化工程。(责任单位:县移民局、县国土资源局;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前)
12.基本完成神农溪小区道路、广场、空闲地、弃土场、不适宜建设用地等绿化工程和城市照明工程,确保城市新建区绿化和城市照明指标达标。(责任单位:县黄迁办、县移民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神投公司;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前)
13.完成县检察院宿舍北侧、白土坡、西陵路、白土坡商业街林荫停车场等4个以上公共林荫停车场。新建县政府宿舍、县工商局、电信巴东分公司、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供电公司、县林业局等7个以上单位林荫停车场。(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林业局、信陵镇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县工商局、电信巴东分公司、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供电公司;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前)
14.完善旅游标识标牌,创建一家4星级以上宾馆。(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和有关乡镇政府;完成时限:2016年10月前)
15.完成神农溪小区垃圾填埋场项目、沿渡河污水管网项目、巴东县水库清漂(一期)项目、东瀼口污水处理厂项目。(责任单位:县环保局、沿渡河镇政府、东瀼口镇政府;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前)
16.基本完成巫峡口风景区基础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以巫峡口自然山水为背景,打造一台以长江水运文化为核心的实景演出节目《长江》,巫峡口风景区投入营运;整合县城及周边旅游资源,推出环城三日游旅游线路。(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新广局、信陵镇政府、湖北扬帆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前)
17.基本建成野三关旅游度假区并投入营运,年接待游客量达到10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野三关镇政府、县商务局、县旅游局、湖北扬帆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前)
六、总体部署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7月前)。成立县“六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创建工作专班,加强工作专班人员培训,细化创建任务,制定“六城同创”工作方案和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省州文明城市、省级森林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专项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县“六城同创”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六城同创”工作。与省州主管部门对接,争取获得上级技术指导和支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六城同创”工作的内容、意义、任务和要求,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六城同创”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第二阶段:创建实施和创建申请阶段(2015年8月—2016年8月)。各级各部门对照“六城同创”标准、目标任务、时限要求,强化组织领导,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实施“六城同创”攻坚行动,扎实开展各项创建工作,完成相关责任指标。争取国家、省、州专家到我县指导“六城同创”工作,推动“六城同创”工作顺利高效开展;加强指导和督办,协调解决各责任单位创建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15年9月前,各专项创建办公室分别向国家、省、州有关部门提交创建预申请,力争我县“六城同创”工作纳入省州“十三五”有关创建工作计划;2016年3月前,向国家、省、州有关部门正式提交创建申请和相关资料。
第三阶段:专项验收和全面推进阶段(2016年9月—2016年12月)。相关部门要对照国家卫生县城、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标准,自验评估、查漏补缺,全面做好迎检工作;迎接国家、省考评组逐项、逐部门检查验收,力争2016年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省级森林城市。深入开展国家园林县城、省州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工作,强化检查督办,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基本达到国家园林县城、省州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各项目标责任指标。
第四阶段:全面验收和总结分析阶段(2017年1月―2017年12月)。切实做好国家园林县城、省州文明城市等创建第一轮迎检验收相关工作,根据国家、省考评组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克难攻坚,2017年力争国家园林县城、省州文明城市创建通过验收,力争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通过省旅游局初审。全面总结第一轮“六城同创”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2018年—2019年创建工作方案。
第五阶段:整改提高和复检验收阶段(2018年1月—2019年12月)。各专项创建办公室全面做好已通过命名表彰城市专项创建工作的复检验收准备,集中精力开展未通过命名表彰的城市专项创建工作,确保实现“六城同创”工作目标。总结表彰“六城同创”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巩固创建成果。
七、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六城同创”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六城同创”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专门机构,安排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专抓此项工作,并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要求做好创建工作;要统筹部署,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尤其是在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等各个环节,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与、亲自督导,确保创建工作全面推进。
(二)加快任务落实。各专项创建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六城同创”工作的总体目标,抓紧制定年度创建计划,细化实施方案,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清楚;要强化制度建设、严格考核标准、完善长效机制,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稳步推进各项创建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各乡镇要因地制宜,通过开展文明乡镇、卫生乡镇等相关创建活动,完善集镇功能,提升集镇品味。
(三)加大宣传力度。“六城同创”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县各级各部门、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工作,最大限度地调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县上下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良好创建工作局面。宣传部门要把“六城同创”工作作为宣传重点,组织县广播电视台、长江巴东网等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专版进行集中宣传;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
(四)强化资金保障。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创建中心工作,拓宽渠道保障创建经费。县财政局要将创建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移民局、县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要将“六城同创”工作及项目纳入“十三五”规划。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要按照时限要求列出有关年度计划,尽快谋划、尽早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多方筹集资金加快项目建设。鼓
励民间资本投资“六城同创”相关项目建设,探索建立新的融资机制。
(五)强化监督考核。把“六城同创”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县直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各专项创建办公室要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实施定期督导检查,并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公示;组建“六城同创”工作暗访调查组,通过“周一大曝光、周二大整改”栏目定期曝光工作不落实和整改不力、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对完不成创建任务和严重影响创建工作的单位,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对其文明单位评选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