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谭海涛 通讯员 张宏爱 谭光会)“这真是害人又害己啊,我们罪有应得。”伐倒的行道树将路过的村民砸伤并致其身亡,涉嫌盗伐树木的两村民被刑拘后后悔不已。11月24日,巴东县公安局野三关派出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谭某、张某刑事拘留。
11月22日21时左右,野三关镇村民谭某、张某合计发点“歪财”,窜至G318公路K1421+550M处,准备盗伐公路行道树。不料在实施过程中,伐倒的行道树刚好将一名骑摩托车从此处经过的村民砸伤,受害人虽被紧急送医抢救但因伤势过重不幸身亡。
经过公安、公路等部门调查取证,野三关公安派出所于11月24日依法对谭某、张某实施刑事拘留,目前该案件正在侦办中。
县公路局路政大队提醒广大群众,公路行道树具有美化公路通行环境、保护公路路基安全及交通通行安全防护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一条和第七十四条之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批准更新采伐护路林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补种,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采伐林木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